日前,蒙商银行发布《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》,公告详细内容如下。

根据监管部门要求,蒙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房地产、投资理财、股市证券等非消费领域,及用于生产经营、偿还贷款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管控,具体如下:

  1. 蒙商银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(MCC)为1520-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、7013-房产代理/经纪和1771-建设工程、6513-物业管理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)进行交易。
  2. 蒙商银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为9312,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税的商户)进行交易。
  3. 蒙商银行信用卡针对境内分时用房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为6542、7012)交易实施限额管理:单卡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。
  4. 蒙商银行信用卡不得于投资理财类商户进行交易,限制商户类别码(MCC)为6500、6761、9498、6211、6012、6051、6541、5933、7995、6500、6761、9498和其他实际受理投资理财类商户的交易。
  5. 蒙商银行信用卡针对境内保险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为5960、6300、6381、6399)交易实施限额管理:单卡单笔交易不超2万元人民币。
  6. 蒙商银行信用卡不得在彩票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为7995)进行交易。
  7. 蒙商银行信用卡针对境内烟草配送类商户(商户类别码为4458)交易实施限额管理:单卡单笔交易不超1万元人民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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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商银行表示对信用卡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、用于生产经营等异常用卡行为以及持卡人资信、风险状况进行排查与管控。如持卡人使用蒙商银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交易,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。

蒙商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发票、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,用以核实交易用途与真实性,并有权对涉嫌异常行为、风险状况恶化的持卡人账户,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、停止上调授信额度、调降授信额度、限制交易、止付、限制办理分期业务、要求提前还款等管理措施。